因地方发展用地需求,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公安县斗湖堤镇高强村集体土地1.2985公顷,作为2020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呈报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的土地位于公安县斗湖堤镇高强村,总面积1.2985公顷,其中农用地1.1132公顷(含耕地0.5801公顷)、建设用地0.1853公顷。
二、根据我县近几年的物价水平及参照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,该用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公顷72.9万元,加上青苗补偿费2.1145万元,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,补偿费总额为96.7751万元。
三、该用地土地征收后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采用货币安置、培训就业安置、社保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安置。
四、涉及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有对告知提出听证的权利,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,要求听证的,请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,按照2019年最新修订《土地管理法》向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听证,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。
五、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,抢建、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。
2020年3月18日